⒈ 枉法恣肆。
引《后漢書·左雄傳》:“朱紫同色,清濁不分,故使姦猾枉濫,輕忽去就。拜除如流,缺動百數(shù)?!?/span>
⒉ 謂枉錯淫濫,使無辜受害。
引《魏書·高恭之傳》:“竊見御史出使,悉受風聞,雖時獲罪人,亦不無枉濫?!?br/>《新五代史·雜傳·趙延義》:“王者撫天下,當以仁恩德澤,而漢法深酷,刑罰枉濫,天下稱冤,此其所以亡也。”
宋范仲淹《奏災(zāi)異后合行四事》:“轉(zhuǎn)運使提點刑獄,但采其虛聲,豈能徧閲其實,故刑罰不中,日有枉濫?!?br/>《元典章·刑部二·鞫獄》:“受賄枉法,變亂是非,顛倒輕重,欲使獄無枉濫,其可得乎。”
清趙翼《廿二史札記》卷二二:“不問罪之輕重,理之是非,但云有犯,即處極刑,枉濫之家,莫敢上訴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