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留守liúshǒu
[stay behind for garrison or liaison duty] 部隊、機關(guān)等離開時,部分人員在原駐地擔(dān)任守衛(wèi)、聯(lián)系等工作
(好工具)⒈ 居留下來看管。
引《漢書·淮陽憲王劉欽傳》:“博上書:愿留守墳?zāi)?,獨不徙。?br/>清吳騫《扶風(fēng)傳信錄》:“仲仙北征,伯叔留守故居。”
郁達夫《出奔》:“﹝董玉林﹞向立在岸上送他們出發(fā)、替他們留守的長工,囑咐了許多催款、索利、收取花息的瑣事?!?/span>
⒉ 指軍隊進發(fā)時,留駐部分人員以為守備。
引《漢書·張良傳》:“沛公乃令韓王成留守陽翟?!?br/>《宋書·武帝紀(jì)上》:“五月,至下邳,留船,步軍進瑯邪,所過筑城留守?!?/span>
⒊ 古時皇帝出巡或親征,命大臣督守京城,便宜行事,謂之“京城留守”。其陪京和行都則常設(shè)留守,多以地方長官兼任。至北魏始為正式命官。其后歷代沿置,職掌不一。參閱《文獻通考·職官十七》。
引《史記·越王勾踐世家》:“吳王北會諸侯於黃池,吳國精兵從王,惟獨老弱與太子留守?!?br/>《后漢書·張禹傳》:“和帝南巡祠園廟, 禹以太尉兼衛(wèi)尉留守?!?br/>《魏書·東陽王丕傳》:“﹝高祖﹞車駕南伐, 丕與廣陵王羽留守京師,并加使持節(jié)?!?br/>《資治通鑒·齊武帝永明十一年》載此事, 胡三省注曰:“留守之制因此。”
唐韓愈《河南府同官記》:“留守之官,居禁省中,歲時出旌旗,序留司文武百官于宮門外而衙之?!?/span>
古時帝王離開京城,命太子或重臣代為守國,稱為「留守」。
如:「除一人留守外,其余的人都開會去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