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制,軍隊戍守之地,較大者稱軍,小者稱守捉,其下則有城有鎮(zhèn)。
引唐韓愈《論變鹽法事宜狀》:“今又稱既有巡院,請量閒劇留官吏於倉場,勾當要害守捉,少置人數(shù),優(yōu)恤糧料,嚴加把捉,如有漏失私鹽等,并準條處分者。”
唐元結(jié)《奏色科率等狀》:“臣一州當嶺南三州之界,守捉四十餘處。”
《新唐書·兵志》:“唐初,兵之戍邊者,大曰軍,小曰守捉,曰城,曰鎮(zhèn),而總之者曰道。”
后世亦以泛稱邊防城堡。 元王惲《羽林萬騎歌》:“羽林萬騎驍且雄,守捉內(nèi)外生陰風?!?/span>
⒉ 把守。
引《新五代史·死節(jié)傳·王彥章》:“唐兵攻兗州,末帝召彥章使守捉東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