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管領。
引宋蘇舜欽《論五事》:“諸色人等,各立名籍,仍差中官專切提轄?!?/span>
⒉ 官名。 宋代州郡多設置提轄,或由守臣兼任,專管統轄軍隊,訓練教閱、督捕盜賊。
引《宋史·職官志七》:“崇寧中,復置提舉兵馬、提轄兵甲,皆守臣兼之。掌按練軍旅,督捕盜賊,以清境內。”
《水滸傳》第三回:“客官要尋王教頭,只問這個提轄,便都認得?!?/span>
⒊ 官名。 宋代榷貨務都茶場、雜買務雜賣場、文思院、左藏東西庫皆置提轄官領之。
引《文獻通考·職官十四》:“紹興六年詔,雜買務雜賣場置提轄官一員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