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賜予
(1)[grant]∶作為一項恩惠而授予,恩賜
(2)[vouchsafe;bestow]∶恩賜,賞給
⒈ 指常賜以外的特殊恩賜。
引《周禮·天官·大府》:“幣餘之賦,以待賜予?!?br/>鄭玄注:“賜予,即好用也?!?br/>孫詒讓正義:“凡賜有常賜,有好賜。常賜者,歲時頒賜,著於秩籍者;好賜則常賜之外,以恩澤特受賜,非恒典也……此賜予專據(jù)好賜言也。凡經(jīng)云賜予者,并為好賜?!?/span>
⒉ 賞賜;賜給。
引《荀子·大略》:“賜予其宮室,猶用慶賞於國家也。”
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“賦共車馬甲兵士徒之役,充實府庫賜予之用?!?br/>宋司馬光《交趾獻奇獸賦》:“賜予簡而功無所遺,刑罰清而姦無所漏?!?br/>冰心《南歸》:“對于這些無情的自然,如陽光,如花卉,在她的病的靜息中,也是加倍的溫煦馨香。這是上天賜予,惟有她配接受享用的一段恩福!”
⒊ 指所賜予的東西。
引《新唐書·隱逸傳·武攸緒》:“賜予無所受,親貴來謁,道寒溫外,默無言。”
宋蘇軾《論高麗買書利害札子》:“高麗所得賜予,若不分遺契丹,則契丹安肯聽其來貢?!?/span>
賜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