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祠之官。
⒈ 奉祠之官。 宋制,大臣罷職,令管理道教宮觀,以示優(yōu)禮,無(wú)職事,但借名食俸,謂之“奉祠”。參閱《宋史·職官志十·宮觀》。
引宋陸游《病雁》詩(shī):“東歸忽十載,四忝侍祠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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